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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观察]:新版“限塑令”关键是成为一道“法令”
文章来源:隆众资讯

发布时间: 2020-01-21 09:21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1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内塑料污染治理的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其中,饱受争议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再度迎来禁令。(1月19日中国新闻网)

2013年2月,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被重新允许进入市场。这一举动让人感到不解,有专家从多个方面提出了质疑。长期以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直在污染我们的环境。特别是,外卖和盒饭的兴起,让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市场上更是“生机盎然”。除了消费市场的刚性需求之外,监管部门“三心二意”,也是“白色污染”禁而不止的主要诱因。这次有关部门出台新版“限塑令”,再次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显然是一种纠偏。

早在2010年3月,原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所在的民间环保机构,将北京两家著名饭店使用的餐盒送往专业检验机构检测。检测结果触目惊心:正己烷蒸发残渣均超过国家标准20倍,而乙酸蒸发残渣则超标了近150倍。董金狮表示,中国每年消耗一次性餐盒150亿个,目前市面上的“合格率还不到一半”。如此看来,一次性餐盒不仅污染环境,而且毒害公众的身体。事实上,人们几乎都使用过一次性餐盒,也不可避免地遭受过“白色污染”的毒害。令人不解的是,发现并提醒我们的,并非是监管部门,而是一家民间环保机构。

再看新版“限塑令”,明确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包装盒等。然而,这仅是一项部门行政规定,因缺乏刚性要求和惩戒措施,势必会影响执行效果。特别是,由于目前没有快递、外卖塑料包装“国标”,导致电商行业大量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给现代城市造成了严重的“白色污染”,新版“限塑令”却显得力不从心。

可见,新版“限塑令”,关键是成为一道“法令”。首先是将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扩大立法范围和“限塑”内容,制定“限塑”目录,明确处罚标准。同时,国家也应制定电商等行业塑料包装执行标准,通过准入机制逐步淘汰不可降解塑料包装。再者,相关部门应形成合力,全力推进。比如,环保部门应一律叫停生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包装的企业,同时停止此类项目的审批,从源头上控制“白色污染”的产生;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对电商等重点环节和流通领域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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