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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2020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申请企业有关情况的公示
文章来源:隆众资讯

发布时间: 2020-09-06 11:54

根据商务部《2020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2019年第70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要求,商务部对2020年新申请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了审核。

在申报期限内,共有13家企业报送了申请材料。经审核,其中1家企业为已获得进口资格的企业,无需重复申请;8家企业材料齐全且符合公告要求;4家企业尚需补充材料。现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日—9月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商务部(外贸司)提请复核。

电 话:010-65197470

传 真:010-65197434

附件1

材料齐全企业名单

1、青岛新润丰石油贸易有限公司

2、中石化燃料油山东有限公司

3、浙江海港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4、中石化中海(舟山)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5、托克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6、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

7、常熟国邦润滑油有限公司

8、上海元璞能源有限公司

附件2

需补充材料企业名单及所需材料

1、四川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需补充材料:

(1)分割到本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相关文件

(2)码头规模相关文件

(3)近两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企业承诺书

2、浙江物产石化有限公司

需补充材料:码头规模相关文件

3、中储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需补充材料:银行授信额度相关文件

4、宁夏宝众祥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需补充材料:码头规模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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