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30日下午,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为促进成品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颁布了2023年第11号文件——《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将符合《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的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公告做了明确说明。
公告第一条规定,“对烷基化油(异辛烷)按照汽油征收消费税”。另外,对石油醚、粗白油、混合芳烃、重芳烃、稳定轻烃、轻油等都做了征收消费的相关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公告所列油品,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简单理解,就是对6月30日之前的产品不征收消费税。
早在今年五月就有一则非正式通知传出,当时引发了油气市场的轩然大波,醚后碳四市场应声下跌超千元/吨,醚后与烷基化价差最大扩大到2700元/吨;另外,市场一度担忧补缴以往税款,企业将面临巨额税款,甚至有破产风险。市场各种猜测的声音一直不断,就在上周日宁夏一则“税务事项通知书”再度引发了行业关注,正当大家还在谨慎观望中,官方公告终于落地。对于大家关注的问题,在这里笔者先做简单分析。
一、每吨烷基化征需要缴多少消费税?汽油消费税为每吨2110元,根据隆众资讯测算,每吨烷基化汽油需缴税约为2172元。
二、醚后碳四市场需求是否会减少?对此笔者认为不会。首先醚后碳四作为原料气可以供多种装置生产不同化学品和油品,其主要下游有烷基化、其次还有异构化、芳构化、甲乙酮、醋酸仲丁酯、丁二烯等下游,是优良的原料气。虽然烷基化占其最重要的下游,但我们从烷基化油和醚后的价差来看,以山东为例,烷基化主流成交在6950元/吨,醚后碳四主流成交价格在4760-4820元/吨,现在价差有2050-2150元/吨左右,加上烷基化生产成本,只要二者价差大于2500元/吨即可达到盈亏平衡线,参考上一次的价差2700元/吨便能吸引下游入市。另外,醚后碳四价格下跌也给烯烃异构化重新带来了转机,随着异构化装置利润的回升,早期停工或负荷不高的异构化装置将重新进入市场与烷基化竞争原料。还有甲乙酮和醋酸仲丁酯等等,都有重新进入市场的可能。
另外,此次征税并不是醚后碳四单方让利,随着汽油组分成本的增加,成品汽油也会面临上涨的预期,进而带动烷基化油价格的走高,醚后与烷基化油的一涨一跌共同将生产空间打开。也就是说,醚后碳四市场需求不会消失,市场会通过价格调节重新进行利润分配,以达到平衡、稳定生产的目的。
三、醚后碳四是不是会冲击民用市场?我们从价差来分析山东醚后与民用气价差最大为1000元/吨,华中市场价差在800元/吨,华南市场价差在710元/吨左右,从目前价差和预期下跌空间来看,醚后碳四价格仍高于民用气,暂时对民用气不会造成明显冲击。
山东地区醚后碳四与民用气价差走势图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对于此次“靴子”落地,笔者观察业内人士的反应相较上次而言表现的更为理性和客观。与之前的“战战兢兢”相比,市场会很快通过价格及供需格局的调节来应对。但也有人士担忧会影响上游心态造成市场的连锁反应,醚后碳四带动影响民用气、丁烷市场的同步下跌。但不管短期如何,随着成品油消费税的不断完善,相关产品行业也将逐渐规范与完善,行业正向着健康方向发展。